【行业动态】广东确定短缺药遴选方案,医院可推荐

发布时间:2018-05-28 10:46:43

58日,广东省卫计委联合省发改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人社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制定了广东省短缺药品清单遴选方案。

遴选范围、条件

短缺药品清单从国家短缺药品参考目录、广东省现行储备目录、广东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省短缺药品监测点上报品种、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短缺药品信息系统及备案采购系统收集品种(广东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拟增补品种、储备拟推荐品种)、部分市、外省储备药品目录,医院推荐品种、专家推荐品种中进行遴选。

具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临床必需尤其临床首选、疗效确切且不可替代的药品。

原料季节性或整体供应不足;因用量小,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因药品生产相关证件问题拟停产;因技术改造认证拟停产;因环保政策拟停产;因进口审批问题拟停产等致产供不足的品种,以上之一。

遴选原则

坚持与药品集中采购、供应配备、应急保障、合理用药政策相衔接。

坚持“防治必需、不可替代”和“进出有据、动态管理”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简捷高效、科学遴选、依法监督的原则。

遴选程序

整理资料。将国家短缺药品参考目录、广东省现行储备目录、广东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目录、广东省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拟增补品种、部分省、市储备药品目录剔除重复品种,形成资料清单。

医院推荐。请各市卫生计生部门以市为单位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省部属委直属医疗机构以院为单位,将资料清单进行书面投票遴选及增补推荐,形成遴选清单。票数过半的作为重点对象,其余未达票数及医院增补推荐品种作为候选对象。

咨询论证。由咨询论证专家对重点对象进行论证,同时对候选对象进行推荐。专家论证票数过半的、专家论证票数未过半但被专家现场重点推荐的品种,形成短缺药品参选清单。

征求供需各方意见。

1.省药品交易中心核查其近一年度在省平台的配送率、供货生产企业、交易目录属性等情况。

2.抽取核查大型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该品种近一年度整体配送率、供货量、供货价格、现存货量、供应状况及短缺原因。

3.抽取生产企业核查生产供应情况,影响稳定供货原因、及能稳定供货的经营企业名单等情况。

4.抽取核查省、市多级医院药品供应情况及参选清单药品临床属性、供应现状及短缺原因。

5.结合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省药品交易中心核查意见,形成短缺药品初选清单(待专家表决)。

遴选表决。遴选专家对短缺药品初选清单进行审核并书面投票表决。票数过半的品种形成形成广东省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国家定点生产推荐目录(待联动会商机制会议审定)。初选清单未入选广东省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国家定点生产推荐目录的品种纳入广东省重点监测短缺药品清单。

会议审议。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联动会商工作制度会议审议分别确定广东省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国家定点生产推荐目录和广东省重点监测短缺药品清单。

发布与通报。省卫生计生委审定后发布广东省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国家定点生产推荐目录报国家相关部门。广东省短缺药品储备目录和广东省重点监测短缺药品清单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应处理。

日常管理

短缺药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调整。

参与咨询、遴选专家按照《广东省基本药物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医药云端工作室  2018-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