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广州GPO方案浮出水面,实锤与悬念

发布时间:2018-04-27 02:39:14

清明节前夕,一份标注“特急”字样的文件在微信群中流传,据接近广州市人社局的人士了解,这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的文件可信度颇高,在机构调整、医保局横空出世主抓药品采购的背景下,该方案的出台引发了业界高度关注。

事实上,早在2017713日,广州市综合医改方案就计划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决定:

市人社局制定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采购;

市医保局具体经办采购;

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平台,实施带量集中采购;

公立医院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

此次浮出水面的实施方案正是依照上述精神形成专门的文件,除了明确上述三个部门组织分工外,对GPO的建设及实施制定了时间表,计划分为过渡时间和实施时期:

6月底前制定GPO试行办法及目录、配送、结算、监管等政策的配套文件,并组建药事专家库、确定GPO采购平台及监管平台方案,落实经费等。

7-9,建设GPO采购平台、完成测试,编制采购目录,开展药品分层分组等

10月,启动GPO,药品采购切换至广州GPO平台试运行

由于广州GPO的牵头、经办单位来自人社、医保部门,与省平台及深圳GPO均有所不同,因此,在平台功能上,除了具有集成信息维护、在线竞价、人机谈判、订单分发、合同管理、采购交易、等常规功能外,该平台还具有结算支付功能。在机构调整背景下,未来的医保局主导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等工作,药品“买单方”如果能够实现线上采购、支付结算的话,应该能够大大缩短药品采购回款期限,30天付款或将在医保局主导下逐渐实现。

此外,医保介入管理药品采购、流通、使用、支付各环节,在药品采购方面,实行基于分组竞价或集中谈判方式的集团采购,探索委托第三方统一采购,药品价格将进一步下降;而医保将药品采购相关情况纳入医保考核,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医保结算支付等挂钩,对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监管也会加强,这对于促进合理用药的形成,控制医疗费用也会起到很大作用。

由于此方案还仅仅是个起点,很多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比如,采购范围为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及武警驻穗医疗机构除外),是否包括广东省属、委属医院及教学医院?实施范围内的医院能否自由选择平台? 估计后期会逐渐明朗。

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推进,药品采购方式的逐渐多样化,目前广东省内将有省平台、深圳GPO及广州GPO三大平台独立运营,共同竞争。三大平台的并行,将彻底改变广东药品交易市场的格局,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都将获得更大的选择空间,同时也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采购销售局面,并直接带来市场、药品价格、交易对象、监管方式的改变。

目前,东莞已经纳入深圳GPO平台进行跨区域联合采购,深圳GPO的运营方全药网也在积极拓展省内其他城市的业务;佛山近日明确由市社保局(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组织工作,负责搭建佛山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集中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单位;清远市将以市为单位,在省平台上采购。

放眼全国,GPO发展也可谓是一波三折,上海、深圳GPO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GPO中止调查,而深圳则在较早前纠正了一些做法,包括允许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自由选择采购平台和配送商。广州GPO在实施过程中,或许应该吸取前车之鉴,并做出自己的特色出来。

2018-04-05 医药云端工作室